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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中国行】
光明日报记者 张国圣 光明日报通讯员 罗 翠
重庆市万州区的一些文物保护单位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迎来几位穿着制服的特殊“客人”。他们并非寻幽探古的普通游客,而是前来例行巡察的检察官。
检察官为什么要来这些地方巡察?
这事儿得从一年前说起。2024年3月,万州居民程某与朋友到万州区罗田镇踏青赏春时,见当地一座无人看管的寺庙里有一些好看的“石头”,喜欢收集奇石的程某就“顺手”搬走了几块,没想到第二天程某和朋友便被公安机关抓获。原来他们搬走的那些“石头”是寺庙的石柱础、磨磐石和石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程某和朋友的行为涉嫌盗窃罪,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将案件移送到万州区检察院。鉴于程某和朋友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悔罪并主动退回文物,万州区检察院对二人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但程某在接受讯问时说的一句话,却一直萦绕在万州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柯文俊脑海中:“那个寺庙杂草丛生,我还以为已经被废弃了呢。”
文物保护单位怎么会被误认为是荒废建筑?柯文俊决定去现场查看虚实。到了现场一看,这座始建于清代的庙宇墙体倾斜、屋顶漏雨,还堆放着一些破旧的家具和废弃的农具。“这座寺庙如此,其他古建筑怎么样?”万州区检察院与区文旅委共同为辖区内的20处古建筑“体检”,发现其中8座古建筑存在木质结构损坏、建筑墙体风化和消防设备缺失或超过使用期限的问题。检察院随即向区文旅委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推动开展专项整改:以榫卯工艺修复梁柱,用青砖灰瓦重现古韵,消防管网埋入地下。
到2024年底,古建筑保护专项整改完成。万州区检察院又和文旅、环保等部门达成共识: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万州天生城遗址公园建立“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联络点”,常态化开展“检察+”文物保护实践,一方面通过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动宣传等机制,有效预防和惩治破坏历史文化遗产的行为;另一方面通过趣味性、互动性的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宣传,提升公民保护文物的法治意识。
“变化很明显,以前这里到处都堆放着杂物,现在全部清理干净了,还张贴了‘爱护古迹’‘禁止用火’等宣传提示。”在重庆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向氏民居,负责文物保护的工作人员表示。
《光明日报》(2025年03月27日 0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