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正在阅读:员工离职,名下“百万粉丝”账号归谁?
首页> 公益频道> 要闻 > 正文

员工离职,名下“百万粉丝”账号归谁?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2024-11-23 04:15

  【案例苑】 

  ●案情:小吴是一家鲜果公司员工,公司决定运营社交媒体,并组建项目小组,小吴作为小组负责人以个人身份证实名注册了新媒体账号。该账号定位为生鲜美食制作,由公司提供拍摄场地、素材,员工共同策划拍摄主题、文案、营销等环节,该账号获得近百万粉丝关注,为公司带来不少经济效益。不久后小吴离职,公司要求其交接账号,小吴却说该账号是自己个人所有,拒绝归还。公司遂将小吴诉至法院。

  ●判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司与小吴之间是雇主与雇员的关系,劳动者创造出的劳动成果应当归雇主。法院查明,该账号由包括小吴在内的多名员工发起,主要内容为宣传公司业务,员工共同构思创意,公司提供拍摄设备等支持,账号还被纳入公司视觉媒体部门管理,故账号内容并非小吴个人独自创作;辞职后,小吴也在个人社交平台称不再运营账号。综合来看,账号是公司员工共同创造的劳动成果,法院一审判决使用权归属公司所有。后小吴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说法:随着流量经济的发展,“网红”账号的经济价值与日俱增。通常情况下,如果账号是以用人单位名义注册,员工基于工作职责进行运营管理,账号权益一般应归属于用人单位。如果员工自行注册和使用账号,通常应认定账号权益归属于员工。但网络服务平台的实名认证机制作为一项管理措施,并非判定账号使用权的唯一根据。当账号“名不副实”的争议发生在职场时,一般要综合考虑注册行为是否为履行职务行为、账号内容是否为工作内容、制作主体是否为实际使用人、内容与注册人的人身紧密程度等因素,做出合理认定。

  与此同时,公司在推广宣传时,应尽量以公司作为主体来注册账户,注册在他人名下时,可以通过协议明确账号的权属,并对双方权利义务、账号运营管理等内容进行详细约定,避免出现类似争议。

  (光明日报记者王金虎整理)

  《光明日报》(2024年11月23日 05版)

[ 责编:孙琦 ]
阅读剩余全文(

相关阅读

您此时的心情

光明云投
新闻表情排行 /
  • 开心
     
    0
  • 难过
     
    0
  • 点赞
     
    0
  • 飘过
     
    0

视觉焦点

  • 新型风电安装船在江苏启东交付启航

  • 北京:夏日荷花开

独家策划

推荐阅读
贵州黔西市金兰镇宝石村田畴叠翠、山环水绕,夏日生态景致如画,尽显和美乡村自然风貌。
2026-07-22 11:31
山东荣成深耕滨海文旅资源,暑期避暑旅游热度攀升,有效带动夏日清凉经济发展。
2026-07-22 11:23
山东港口烟台港开行全国首趟跨境海铁公“一单制”班列,全程联运提效,运输时长较传统模式缩短5天。
2026-07-22 10:33
重庆公交行业高温天强化车辆维保,配套防暑保障举措,守护公共出行平稳与一线作业安全。
2026-07-22 10:28
甘肃省张掖老寺庙农场发展特色葵花种植,推动农旅融合,为市民增添夏日休闲好去处。
2026-07-22 10:24